临县林业局“李福庆”的做事风格
2019-06-04 0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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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说

在去年本网就接到很多群众反映临县林业局原局长冯清照和林业局检查站长李福庆明知涉案土地林业属于反映人所有,却伪造假证据骗当事人说:土地,林木都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村民反映:承包的退耕还林的十多亩地里的几百棵枣树被第一书记带人砍伐,后来当事人举报到县林业局李福庆那里,让他严查此事,李福庆竟说,这个第一书记原来是不知那位县长的秘书,不好弄,就让他们补栽上再罚点款就行了。你们就不要追究了。而且还把举报信给了被举报人(第一书记)。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保管等各个环节,相关机关应当严格保密,严防泄漏或遗失。不准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严禁泄漏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人和单位。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揭露举报人。对匿名信件除侦查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林业局的两名领导为什么要把举报材料给了被举报人?上面两件事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到林业局的回复。当事人也未得到相应的补偿。

在2019年5月20日接到石白头张家山村民给本网反映:自己村里的基本农田地被中澳煤层气公司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只给了村民几百块钱的青苗和肥料补助款就进行挖掘,推平土地,地上的枣树,核桃树全被推掉,活埋。在5月23日本网工作人员去到张家山进行实地走访,工地停工,只有一台铲车在那取土修路。在村里走访了一些村民,他们却对政策都不了解,啥也不懂。占地让签合同说一亩地给补偿一千六百多元,补三年,先给两年的。可是合同签了钱未给。毁了树,款也未给就进行开挖。其余村民反映,自己村的资源为何被别人开挖走?

在24日上午,我们工作人员先去到临县国土资源局向分管土地征收的刘局长核实,中澳公司是否得到了土地的征收的审批手续?刘局长说:在他们那里是没有审批过,没有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让我们向他们的监察队反映,我们找到负责的白队长。白队长说不知情,他们会调查核实,让他们停工。接着我们又去临县林业局,找到检查站长李福庆,我们的工作人员向他反映了一些情况后,工作人员又问,咱们林业局是否审批了砍伐树木的手续?他说正在审批中。我们说村民昨晚反映你们林业局昨天下午有人去了张家山,今天就开工了,怎么回事?他就从椅子上一下跳起来问我,谁说的?你把他叫过来当面对质,我说,“既然未批手续,为何那么多树被挖被活埋”?他粗暴的说;“你是干啥的?我不管你是哪里的我不接待你,也不和你说,你算个什么东西”。我说:“在去年,你们把举报人的材料给了被举报人就不对,现在我们向你核实情况你就这态度”?他一直就说:“你是啥东西我不想和你说话。不管你是啥报社,别拿这吓唬我,我啥不怕,你们有啥权利管我”?我说:“我就是一个老百姓对你们也有监督的权利”。他说拿来你们的监督证。我说:“国家赋予每个公民对任何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有监督的权利”。他就说:你是个“球”。我说:“你咋骂人了”?他说:“你来闹事,我要报警,让警察来抓你”。警察去了了解情况并非我闹事,也就走了。

完了我们为了证实村民反映开工是否属实,下午我们又去了张家山村确实已开工(有视频为证)。我们去了后,包工头紧跟着也去了,见了我们说:“你们要咋地”?我们说:“中澳公司手续没有审批下来就毁树是不合法的”。他说;“你们在闹李福庆人家会摔死你们”。听得我们不寒而栗。很明显这又是李福庆透露了消息。

是谁给了李福庆这么大的胆?官商勾结,对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现在习主席一再强调打黑除恶,拔伞。这样不作为的苍蝇怎么能让他一直寄生在这里祸害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采挖。一旦发现视为私挖乱采。为非法采挖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查处行动中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者将被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事实真相,还临县人民一个美好的明天image.pngimage.png                                                                 23日张家山开挖工地被埋的枣树

image.pngimage.png                                                                              2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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